四大市場,四套法規,
鼎新數智全程陪跑
東南亞各國對外資企業有不同的稅務、報表與數字化申報要求。鼎新數智深耕各地逾 20 年,系統內建對應合規框架,讓您無須另外客製,即可達標上線。
越南 EPE(Export Processing Enterprise)制度適用出口導向製造企業,符合條件者可享進口稅與特定交易優惠,並需符合海關與稅務監管要求。隨電子發票與數位申報推進,企業需提升 ERP、發票與帳務資料一致性,以降低合規風險。
泰國 BOI 依投資類別與條件,提供最高 13 年企業所得稅優惠及進口設備優惠措施。2025–2026 年智慧製造、EV 供應鏈、BCG 循環經濟及 ERP 數位系統導入均納入數位轉型投資優惠。
MIDA 提供符合資格企業 Pioneer Status(PS)或 Investment Tax Allowance(ITA)等投資獎勵,支持製造與策略產業投資。2026 年 LHDN e-Invoice 強制到位,外資企業同步面臨股利扣繳稅率與 Pioneer Status 申報雙重合規壓力。
印尼後關稅時代製造業須從「Cost Down」轉向「Cost Optimization」。Core Tax System(CTAS)已於 2025 年全面上線,企業電子申報進入強制合規階段,需整合 HS Code 稅則資料庫與即時成本精算。
各市場最新法規解析
由鼎新數智東南亞專家團親撰,掌握越南 TT99、泰國 BOI 2026、馬來西亞 e-Invoice、印尼 Core Tax 第一手資訊。
一套平台,覆蓋合規所需的
全部核心場景
以「產銷財一體化」為核心,從採購、生產、倉儲到財務,系統內建各國合規報表與申報介面,讓企業數據一次輸入,多地合規。
合規財務管理
支援越南 VAS、泰國 TFRS、馬來西亞 MFRS 多套會計準則,內建本地稅務申報格式,會計憑證自動化生成。
財務模組電子發票全覆蓋
整合越南 GDT e-Invoice(TT99 合規)、馬來西亞 LHDN e-Invoice、印尼 e-Faktur,自動開立、上傳與對帳。
稅務合規製造與生產管理
BOM 物料清單、工單管理到產能排程,精準掌握生產成本,滿足 BOI/EPE 申報對生產數據的追蹤要求。
製造模組進出口與海關申報
支援保稅倉進出口對帳、TT99 海關月度核銷報告、印尼 DJBC eDFPL 申報格式,系統化降低稽查風險。
貿易合規成本精算與 HS Code 管理
建立稅則號列(HS Code)稅率資料庫,接單報價即模擬精準進口成本,從 FOB 無縫切換至 DDP 核算。
成本優化政府申報一站輸出
內建 BOI 申報表、EPE TT99 核銷表、MIDA Pioneer Status 追蹤等格式,一鍵輸出符合各地要求的合規報表。
申報自動化為什麼選擇鼎新數智?
20+ 年深耕東南亞市場,鼎新數智累積了無可取代的在地知識與服務能量。
在地團隊,即時響應
越南、泰國、馬來西亞、印尼均設有本地實施與支援團隊,熟悉當地法規語言、稅務慣例(TT99、BOI、CTAS 等)與文化差異,確保導入順暢。
法規同步更新,零延誤合規
專屬合規研究團隊持續追蹤各國法規動態。越南 TT99 修訂、馬來西亞 LHDN e-Invoice 時程、泰國 BOI 政策調整均在第一時間推送更新。
產銷財一體化,數據高度整合
以單一平台整合製造、銷售、採購與財務,消除跨系統數據落差,為管理層提供即時準確的經營報告,徹底告別 Excel 孤島。
集團管控,多國多廠一目瞭然
支援集團多主體、多幣別、多語言管理,總部可即時掌握各地子公司財務狀況,實現跨境統一管控,大幅降低管理成本。
東南亞設廠合規 5 大常見問題
企業赴東南亞設廠前期評估時,最常被問到的合規關鍵問題,由鼎新數智東南亞專家團整理解答。
Q1 企業出海東南亞設廠前,最優先評估的合規項目有哪些?
設廠前期評估應優先確認以下五大合規面向,建議在選址決策前 3–6 個月即開始啟動:
- 投資准入限制:外資持股比例上限(依產業別不同)、是否須當地合資夥伴、特許行業負面清單
- 稅務優惠資格:越南 EPE 出口加工企業、泰國 BOI 投資促進類別、馬來西亞 MIDA Pioneer Status、印尼 KITE × CTAS 出口免稅機制
- 數位申報系統對接:越南 GDT 電子發票、馬來西亞 LHDN MyInvois、印尼 e-Faktur 與 Core Tax、泰國 e-BOI 線上申請
- 外匯與利潤匯回:每個市場對股利匯出、跨境支付、外匯額度的法令差異
- 勞工社保與本地化:當地勞工法、最低工資、社保提撥比例、外籍員工比例上限
- 越南《投資法》 Law on Investment No. 61/2020/QH14
- 泰國《投資促進法》 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B.E. 2520 (1977) 及歷次修正案
- 馬來西亞《投資促進法》 Promotion of Investments Act 1986 (Act 327)
- 印尼《綜合創造就業法》 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, Law No. 6/2023(前身為 Law No. 11/2020)
- 越南《企業所得稅法》 Law on Corporate Income Tax 14/2008/QH12
Q2 越南電子發票與稅務數位化監管升級後,外資企業 ERP 系統需要做哪些調整?
越南電子發票與電子憑證制度由 Decree 123/2020/NĐ-CP 與 Circular 78/2021/TT-BTC 確立,並於 2025 年由 Decree 70/2025/NĐ-CP 與 Circular 32/2025/TT-BTC(2025-06-01 生效)進一步升級。外資企業 ERP 應檢視以下面向:
- GDT 電子發票即時串接:所有銷售發票須依規定即時或批次傳送至越南稅務總局 (GDT) 系統,事後補票空間明顯縮減
- 三方資料一致性:會計帳務、電子發票、海關與稅務申報資料須相互吻合,資料落差可能觸發稽查
- 電子憑證與電子簽章管理:發票、出庫單、運送單等電子化憑證須符合 Decree 123 與 Decree 70/2025 對格式、簽章與保存的要求
- VAS 越南會計準則對應:本地子公司財報須符合越南會計準則 (VAS),集團合併報表需要雙軌處理
- 越南政府電子發票法令 Decree 123/2020/NĐ-CP
- 越南電子發票實施細則 Circular 78/2021/TT-BTC
- 2025 電子發票升級法令 Decree 70/2025/NĐ-CP
- 2025 電子發票實施細則 Circular 32/2025/TT-BTC(2025-06-01 生效)
- 越南《稅務管理法》 Law on Tax Administration 38/2019/QH14
- 越南《會計法》/ VAS Law on Accounting 88/2015/QH13 及 VAS 相關準則
Q3 泰國 BOI 投資獎勵申請的關鍵時機與要點是什麼?
泰國 BOI 依活動類別給予不同優惠,企業所得稅 (CIT) 豁免年限是其中最關鍵的考量:
- A1+:最高 10–13 年 CIT 豁免(核心高科技與目標產業)
- A1:8 年 CIT 豁免、無投資金額上限
- A2:8 年 CIT 豁免(有上限)
- A3:5 年 CIT 豁免;A4:3 年 CIT 豁免
- B 類:通常以非稅務優惠為主(進口機械稅優惠、外籍專家、土地與外匯匯出等權益),是否享有額外 CIT 優惠須視特定措施與專案條件而定
- e-BOI 線上申請:申請文件含投資計畫書、機械清單、人才需求、本地採購比例承諾
- 數位化與升級措施:BOI 對智慧製造、數位化與產業升級設有額外投資保留與擴張獎勵,ERP 系統導入可能納入適用範圍,實際抵減項目、比例與條件須依當期 BOI 措施與專案核准條件判斷
- 關鍵時機:投資計畫書須在機械進口前核准,否則無法適用免稅優惠
- 泰國《投資促進法》 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B.E. 2520 (1977) 及歷次修正
- 泰國 BOI 投資激勵公告 BOI Announcement No. 9/2565 及後續公告
- 泰國 BOI 五年策略 BOI Investment Promotion Strategy 2023–2027
- 泰國 BOI 投資指南 BOI Investment Promotion Guide(最新版)
- 泰國《稅務優惠皇家令》 Royal Decree on Tax Exemption B.E. 2566 (2023)
Q4 馬來西亞 LHDN e-Invoice 2026 全面強制後,外資企業要怎麼準備?
馬來西亞電子發票 (MyInvois) 自 2024 年起分階段實施。依 LHDN 最新時間表,年營收 up to RM5 million 的納稅人實施日為 2026-01-01,但 年營收低於 RM1 million 且符合條件者可豁免,部分情境另有 2026-07-01 之延後或寬限安排:
- MyInvois 系統對接:所有 B2B、B2C 交易須經 LHDN 中央平台開立電子發票,ERP 需直接 API 串接
- 55 個資料欄位(依 IRBM e-Invoice Guideline 4.6 最新版):含買賣雙方 TIN、商品 HS Code、稅務分類碼等,資料完整度要求高
- Pioneer Status 交叉比對:享有 Pioneer Status 的企業,電子發票數據將與稅務優惠申報資料交叉比對
- 跨境付款 WHT 評估:馬來西亞公司支付的股利在 single-tier 制度下通常不適用扣繳稅;但服務費、利息、特許權使用費等跨境支付仍可能涉及 WHT,須分別確認 DTA 稅約適用
- 導入時程:建議至少預留 3–4 個月進行系統對接、測試與員工培訓,並依最新 LHDN guideline 與 FAQ 確認自身階段
- 馬來西亞《所得稅法》電子發票條款 Income Tax Act 1967, Section 82C
- 馬來西亞 LHDN 電子發票指引 IRBM e-Invoice Guideline Version 4.6(最新版)
- 馬來西亞 LHDN 電子發票常見問答 IRBM e-Invoice General FAQ(最新版)
- 馬來西亞《投資促進法》 Promotion of Investments Act 1986(Pioneer Status / ITA)
- 馬來西亞《2023 財政法》 Finance Act 2023
Q5 印尼 Core Tax (CTAS) 上線後,製造業成本管理與申報要怎麼調整?
印尼 Core Tax System (CTAS) 已於 2025 年全面上線,企業電子申報進入強制合規階段,加上後關稅時代的成本結構改變,製造業需要五項調整:
- 從 Cost Down 到 Cost Optimization:單純壓低採購成本已不足以提升競爭力,需整合稅務、關稅、運輸成本做整體優化
- HS Code 稅則資料庫:每項進口物料、出口成品需精準對應 HS Code,影響進口關稅與出口免稅資格
- DDP 成本精算:客戶報價應從 FOB 模式轉為 DDP(含關稅、稅費)精算,確保獲利率
- e-Faktur 全面合規:電子發票須與 Core Tax 申報資料一致,資料對接錯誤將影響 PPN(增值稅)扣抵
- KITE 出口免稅資格管理:KITE 出口導向企業需精細管理免稅進口物料與最終成品出口比例
- 印尼財政部 Coretax 實施條例 PMK No. 81 Tahun 2024(2024-10-14 制定,2025-01-01 生效)
- 印尼財政部 KITE 條例 PMK No. 149/PMK.04/2022(進口原材料加工出口的關稅免除與 PPN/PPnBM 不徵收)
- 印尼《稅務協調法》(UU HPP) Law No. 7/2021
- 印尼《稅務通則法》(KUP) Law No. 6/1983 as amended
- 印尼《海關法》 Law No. 17/2006 on Customs
出海設廠的第一步,則是找到能夠在地合規專業的服務團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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